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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6日
关于淮安市淮安区二0一六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二0一七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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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局长 王海兵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出淮安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受“营改增”因素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44亿元,完成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调整后目标,其中:税收收入26.04亿元,非税收入7.4亿元,税收占比为77.8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安排46.7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支出8.73亿元、当年调整工资等追加安排支出1.9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7.0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支出1.4亿元,调整后预算支出为75.93亿元。实际支出67.62亿元(不含置换债券转贷支出23.82亿元),增长7.8%。其中:教育支出14.3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6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8亿元、农林水支出8.89亿元。
收入短收及工资调整等刚性支出造成的收支缺口,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其他资金等办法保持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76亿元,下降20.9%。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当年安排支出15.7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支出3.9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3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支出3亿元、执行中以收定支调减出让金等减收安排支出0.86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3.22亿元。实际支出19.65亿元(不含置换债券转贷支出6.4亿元),下降1%,当年政府性基金保持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27亿元,增长6.9%;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92亿元,增长10.2%。
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呈现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一)以增收节支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多措并举抓收入征管。完善财政收入月报制,跟踪分析收入动态,强化征管措施。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服务,努力挖潜增收,完成调整后财政收入任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增投资、提质效、创品牌企业进行财政奖励或补贴。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研究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建立中小企业应急救助基金池,为59户中小企业续贷还贷“过桥”3.61亿元,增长21%;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收集整理了149个待识别项目,识别PPP项目18个,有10个正待省PPP中心审核入库;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新增利息收入近2000万元;强化措施抓节支,除必保支出以及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部门预算不再追加。完善“三公”经费年度总量控制和通报制度,全区“三公”经费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以民生优先为导向,进一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着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再就业资金1610万元,全区新增就业7151人。建立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投入城乡低保资金1.38亿元,保障了58338名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争取民政项目资金1.2亿元,及时拨付民政优抚对象抚恤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尊老金等多项民生资金。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对省定的7类医疗救助对象的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逐步建立起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改经常性支出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8.6%。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82亿元,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安排中医药特色服务项目、基层急救体系建设、卫生人才引进资金300万元,推动了卫生事业的多层次发展;围绕提标不断增进群众福祉。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380元提高到425元,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5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从105元提高到115元,集中供养五保户人均年标准由6900元提高到7472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人均年标准由6100元提高到6672元。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范围,由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扩大到全区居民;深入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建成特校康复楼500㎡,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发放各类助学金1276万元,资助贫困生1.8万人, 为2031名在校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1572万元;加大惠民文化投入。安排文化专项资金600多万元;积极兑现各项调资政策。认真执行基本工资调整政策,提高津补贴水平到人均每年5.3万元,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实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乡镇补贴等。
(三)以协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扎实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全区30467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人均年人均收入达6000元以上。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56亿元,全面完成年度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农业“三项补贴”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过渡,全区打卡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12亿元,打卡农户20.48万户,打卡面积94.1万亩;大力推进农业开发和现代农业项目。投资6150万元,推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推进园区提档升级,全区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16万亩;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通过“一事一议”项目投入3637万元,新修乡镇道路160公里,架设路灯2636盏。投入2300万元新建各类农桥170座;持续优化城乡水生态环境。强化农村环境整治。全区投入3000万元,按月打卡发放河道保洁员报酬,农村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提升。投资4.78亿元用于城乡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周恩来纪念馆5A级景区清水活水工程、城市水环境整治等19项工程,水生态建设不断改善。投资11.6亿元,分三年实施的区域供水工程建设进入尾声,并落实区域供水管理和运行体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达标率达85%以上,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区域供水率达95%以上。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指导71家预算单位对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及时公开;提升财政票据管理水平。全力推进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非税征管体系,将全区286家单位纳入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票据全流程监管和网上数据实时交换;构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9个,实际采购金额达7.13亿元。完善惠民资金信息比对平台。进一步做细做实比对平台的基础工作,比对信息增加到现在的43类惠民项目4500万条信息,有效地防范了惠民资金的损失;置换存量政府性债务。向省财政厅争取了4批存量债务置换资金30.22亿元和新增债券4.4亿元,节约了融资成本6000万元左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回收结余结转资金8200多万元。对涉农资金结余进行全面分析、整合,整合资金近3200万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对44处公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成交租金1231.98万元;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着力推动乡镇规范收支行为。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我区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有效财力预计增长10%左右。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6亿元。其中:乡镇支出8亿元,区本级支出28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为28.3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亿元,赤字通过增收节支、调入资金等措施保证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2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4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51亿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03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09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0.04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2亿元,用于以上收入项目对应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收支保持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86亿元,比上年增长22.7%。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41亿元,比上年增长11.9%。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1.46亿元,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收入与基金支出相抵,当年赤字3.2亿元,区财政将通过调入资金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一)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区经济加快发展。
(二)扎实开展收入组织工作,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五)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