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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1日
淮安区报社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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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报社记者队伍建设,顺应新媒体发展需要,经请示区委宣传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采编人员4名。
二、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新闻事业,熟悉和掌握新闻记者岗位所具备的理论和专业技能。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须为: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一年以上的不限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4月10日;上午8∶30 -11∶30,下午2∶00-5∶30。
2、报名者可以到淮安区报社报名。
3、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淮安区报社公开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报名表》(表格从淮安区新闻网下载);③毕业证书、新闻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包括文化考试和实践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文化考试内容为汉语、公共基础知识、新闻采编知识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践考试主要测试现场写作水平,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结束后,按文化考试成绩占50%、实践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实践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区报及新闻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协议执行。试用期间,由淮安区报社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正式聘用后,工资报酬不少于3000元,缴纳"五险一金"。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淮安区报社地址: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二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联系人):杨文龙,联系电话:0517-87030119、13505230509。
淮安区报社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