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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06日
“禁烤令”的民生善意,食客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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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 名
5月2日晚,区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对城区沿街、路口的龙虾店、烧烤店以及占道营的夜排档进行集中整治,共查扣烤炉21个、灯箱14个、取缔4家露口夜市排档。然而,笔者发现,烧烤并未因此真正得到禁止。城管部门也陷入执法尴尬,屡屡遭遇各种阻挠。城管执法人员表示,大量食客的存在以及暴利的诱惑等,是导致露天烧烤难以禁止的原因。
当然,也有人不以为然。理由是烧烤食品的色香味,诱惑力很大,就好这一口。而且露天烧烤成本低,推个车子,弄个炉子,找个地方,甚至都不用支桌子、摆凳子,买卖就可开张,价格还挺便宜,既扩大就业,又方便食客,这不是好事嘛,政府管这个有点小题大做。
虽然这话有些道理,但放到大环境下考量,它的理就弱了。有记者随执法人员到了现场,问买卖双方考虑到环境影响没有,回答是“没想那么多”。这倒是句实话,买的卖的确实没想那么多。城市是众人集中之地,做事怎么能不想那么多?任何事情,如果光想着自己赚钱,光想着满足口腹之欲,影响别人的生活,影响环境质量,怎么可能干长久?
烧烤有需求不假,但露天烧烤的弊端谁也否认不了。好吃的,未必是有益的。可口的,未必是健康的。执法部门严格管理,是顺民意、得民心之举。想做烧烤买卖可以,不净化油烟、不收拾垃圾、随便占道、闹哄哄的不行。净化油烟这些事做好了,当然要增加成本,这些成本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当事人不支付这些成本,全社会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增加成本之后,买卖可能做不下去。可以说这是政府禁令使然,政府履行环境监管之责,没什么错。这也不违反市场规律。露天烧烤红火的那种市场,是畸形发展的市场,它有悖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以损害环境、损害人身健康和社会和谐为代价,不能听之任之。拿没有规矩的市场说事,为露天烧烤开脱,是对市场规律的误读。
政府出禁令,是为烧烤立规矩。规矩立了,执法严了,不等于能杜绝闯关犯规的。执法人员纵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24小时监管,不可能查到所有角落,执法与违规的游击战、拉锯战还要持续下去。执法保持刚性与韧性,买卖双方增强环境意识,公众能够主动监督,情况就会好起来。小小烧烤,考验监管者、从业者和公众的责任心。
从长远看,美味的烧烤只有消除弊端,才能在城市立足和发展。单个的烧烤是小生意,千百个加起来就是大买卖。期待业内有识之士主动求变,改革传统生产方式,当前尤其注重寻找或研发低价适用的油烟净化技术。城市管理者在严管违规的同时,也应积极作为,优化政策,细化管理,让这一美味在带动就业、拉动消费中发挥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