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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伟大的使命 光辉的历程

——纪念中共淮安区委成立90周年

阅读数:1821  

中共淮安区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供稿

(上接第2378期)

9、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

1949年12月,县委、县政府根据地委、专署的指示,召开区乡普及成人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在城市开办机关干部学校、按行业开办职工业余学校,在农村选择条件较好的集镇、乡村开办工农业余学校,以识字、学习时事政治、工农业生产知识为主。1950年冬,县成立冬学运动委员会,全县普及成人教育工作开始起步,参加冬学运动的学生达2万多人。1951年,农村业余学校吸收800多名乡村干部和部分农民入学;城市机关干部业余学校和工农业余学校,吸收学员573人;职工业余学校吸收学员1584人。当年,全县业余民校学员有18732人转入常年民校。1952年,为完成苏北行署下达的扫盲任务,全县办冬学班1400多个,有7万多农民参加冬学班。

1951年,县委在淮城、车桥、平桥、岔河建立文化站,县文化馆列入宣传工作序列。全县建立俱乐部12个,群众业余剧团发展到32个,新华书店在区设立书报发行网7个,剧场演出325场。1952年,文化站发展到13个,俱乐部增加到45个,书报发行网达17个,乡村有线广播站15个,剧场3个、座位2500个,农村业余剧团57个、团员1795人,职业剧团1个、团员46人。

1949年3月,淮安县政府接管后,全县初级中学1所,高级小学9所,初级小学102所。年底,第二联中(初级中学)改为淮安中学。全县高级小学13所,初级小学294所,其中公办64所、民办243所,在校生总数9386人。1950年,在区设文教助理、在乡设文教干事。全县公办完小13所,私人完小1所,公办初小4所,民办村学389所。盐城师范迁入淮安,淮安中学改为师范初中部。1952年,全县高级小学55所,初级小学694所,其中公办小学682所,民办小学67所,在校生总数52034人。初级中学3所,在校生总数1451人。

1949年10月,县政府设立公立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1人。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包括社会医生345人。1950年,在6个区建立公立卫生所。1951年,县政府设立卫生科,卫生院设立4个股室。1952年,全县有1个卫生院,1个工人诊疗所,9个区卫生所,卫生工作人员483人,床位48张。

五、淮安县委带领人民在过渡时期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8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现

1952年,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要求,编制以农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五年(1953-1957)轮廓计划。1954年,根据省、专区对淮安的要求,县委、县政府以1953年国民经济发展指标为基础,以1954年取得实际成绩为依据,制定了《淮安县1955年-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初稿)》。1955年7月,国家"一五"计划下达后,淮安根据省、淮阴专署"一五"计划的要求,在《淮安县1955年-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纲要(初稿)》的基础上,1956年1月正式制定淮安县第一个五年计划。

淮安县1953年-1957年的轮廓计划,1956年基本完成。工业:企业10个,其中国家国营3个、地方国营1个、地方公私合营2个、合作社企业4个,职工人数1002人,工业总产值(按1952年不变价)6218.2万元。手工业:364个(户),从业人员4495人,总产值572.1万元。农业:主要农作物面积2071330亩,单位面积产量111.1斤,总产量30816.26万斤。牛34754头、猪79115头、蚕茧766担,农业总产值5615.4万元。水利工程受益面积1800130亩,植树面积14996亩。商业: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小组、私营商业387个,门市部、货摊2134个,从业人员4113人,资金41196.6万元;公私合营合作饭店、合作小组私营饮食业127个,门市、货摊424个,从业人员1372人,资金5979.7万元;服务业资金9372.9万元。交通运输业:公路客运(地方国营)24757人、1706802人/公里,货运98023吨、551224吨/公里;水路客运28456人、3397085人/公里,货运118200吨、2831362吨/公里。教育事业:师范学校2所(省属1所),20个班(省属16个),学生960人(省属742人),教师105人(省属85人);初级中学7所,46个班(高中4个),学生2367人(高中210人),教师197人;高小113所,234个班,学生11247人,教师223人;初小639所,1314个班(幼儿园1个),学生59086人(幼儿33人),教师1559人。文化事业:文化馆1个、文化站13个、广播站1个、喇叭315只、收音站19个、剧团2个、剧场3个、放映队1个,业余文化教育学员50980人。卫生事业:医院2个(省属1个)、工人疗养所1个、区卫生所9个、防疫站1个、妇幼保健所1个,床位共486张,医务人员287人;联合诊所88个,医务人员397人;私人诊所42个,接生员102人,医务人员42人。

2、贯彻落实粮油统购统销政策

1953年10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简称统购统销)。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的政策。生产粮食的农民,将其余粮的90-95%作为国家统购,5-10%留作社会余粮可以卖给国家或进入市场交易。对城市居民和农村缺粮人口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的政策。市镇居民实行定量供应、工商业用粮按计划供应、农村缺粮户由群众评议和上级批准实行定销供应。11月,县委召开乡以上干部扩大会议进行贯彻,分批对全县乡以上干部进行培训,每区选择一个乡采取先易后难、先骨干后群众、先总体突破后整体推进的方法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农户自报、村民小组互评,摸清农户人口、土地面积、常年产量、粮食收支余情况;采取划片定产、归户计算的方法,以村为单位逐户登记,报乡批准;乡根据上级下达年度征购任务,依据归户计算情况,按照“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和“全年一次计算,两次(夏、秋)征收,两次减免”的原则,与农户订立统购统销方案。12月中旬,县委出台《关于一个乡统购统销试点工作意见》,推进全县统购统销试点工作。1954年1月中旬,全县划片定产,归户计算工作基本结束,从户到乡都订立统购统销方案。

1954年春,江苏省制订《1954年农业税实施细则和征收办法》,把征收农业税、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三项工作结合在一起,简称“征、购、销”新办法。新办法以农民的实际产量为基础,扣除公粮、种子和免购额(包刮口粮及少量饲料)后,对余粮户酌留一定社会余粮(不超过25斤),分等计购(区乡粮食统购任务数)。对油料作物按规定留消费定额,其余由国家统一收购,各区乡根据实报产量试算应收购任务数。对缺粮户核定供应计划,经民主评议后,由领导批准按计划凭证供应。县委根据省委的指示和县统购统销工作的情况,作出《县委对一个乡贯彻征购销政策的大体意见》。各乡在县委“意见”的指导下,根据统购统销划片定产、归户计算掌握的情况和省委提出的划片等级差额,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符合全乡情况的征购销方案。县委在总结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农作物的原粮统一折算成主粮水稻、小麦进行计算,全县人均免购额为25斤,然后归户计算。各乡根据农户人口、田亩、实际产量,扣除公粮、种子、免购额,得出余粮户。根据余粮户计算区乡统购任务数。

1953年12月,淮安县委根据盐城地委、专署关于对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的指示,在油料作物主要产区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对产油区的余油户核定统购任务,确定统销的定量标准;对非产油区的缺油户,确定计划供应标准。1954年3月,各乡按照油料作物重点产区和产量较高的农户统购其产量的90%以上,非重点产区和产量不多的农户统购其产量的80%以上的标准,把统购任务落实到户。对缺油户,计算人口,发给凭证,采取平均定量逐月供应。1954年9月,全县食油实行凭票计划供应。

1954年9月,全县开始实行棉花统购和棉布凭证计划供应。

1955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办法。定产:根据农户(社)的土地面积、土地质量、自然条件、单位面积常年产量,经民主评议,归户计算全年粮食产量,自1955年起三年不变。定购:农户按照核定的粮食产量,减去全年必须的口粮、种子、饲料和应缴公粮,剩余部分余粮的80-90%应出售给国家。自1955年起三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定销:农户按计划产量扣除公粮和消费定额后,不余不缺户,国家不统购也不供应。农户扣除公粮后,余粮不足消费定额时,其不足部分由国家供应。要求各地以乡为单位,确定每个农户(社)的常年计划产量,作为全乡计算统购统销数量的依据。淮安县以1952年查田定产的耕地面积、单位面积产量为依据,结合1952年和1953年常年产量,落实"定产"任务数。以1954年普查人口为依据,确定年人均留粮500斤左右,确定全县粮食定购任务。根据上级下达定销任务数,居民实行定人、定时、定量、定点供应;熟食、副食、摊食实行分行业、定户供应;机关、学校、工厂、团体人口,审定计划保证供应;非农业户口给予必要供应,农业户采取少供应或不供应。1955年4月,县委开展“三定”到户试点工作。8月,“三定”到户工作分两批在全县推开,12月底结束。

3、过渡时期的政权建设

1953年3月《选举法》颁布后,淮安开展了基层普选试点工作。8月,全县基层普选工作分两批在面上推开。1954年3月,全县基层普选工作全部结束。7月,开展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共选出县级人民代表444人。其中,党政机关代表58人、合作社代表16人、工人代表19人、烈军属复员军人代表16人、互助合作代表223人、乡村干部代表52人、单干农户代表24人、文教系统代表19人卫生系统代表6人、科技代表2人、工商业代表4人、手工业代表3人、少数民族代表1人、人民武装代表1人。1954年7月6日至9日,淮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淮城召开。会议选举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长徐植,副县长庄宇宏、张文高、梁石卿、王汝祥、马桂芬。

1956年2月,县委根据中央七届六中精神和省委会议要求,筹备召开中共淮安县第一届代表大会。4月23日至27日,中共淮安县第一届代表大会在淮城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434人,缺席27人。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8人。在县委全委会议上选举县委常委9人:赵荣洲、颜太发、王纯高、李育之、孙步坦、谷良、梁石卿、张深义、汤学儒。县委书记赵荣洲,县委第二书记颜太发,县委副书记王纯高、李育之、孙步坦。

1955年12月,政协江苏省第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了市、县政协组织成立问题。随后,淮安县委成立政协淮安县筹备委员会。1956年11月1日至3日,政协淮安县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在淮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委员52人(实有委员55人)。会议选举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17人。主席颜太发,副主席陶冶、宋我真、马继宗、汪一宇,秘书长陶冶(兼)。

1953年1月,青年团淮安县第一届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新的青年团淮安县委。1954年10月底,县团委配齐了领导干部,健全了工作机构。1955年2月,青年团淮安县委召开第二届团员代表大会。全县团员发展到15682人,团内党员1535人。1956年2月,青年团淮安县委召开第三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县委。全县团员26319人,团支部892个。

4、开展整风、审干和肃反运动

1953年4月,盐城地委作出《在县以下初步贯彻"新三反"斗争部署的意见》,县委按照地委的要求,在县直机关部委科局负责人中主要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反对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及某些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问题的斗争。在一般干部中主要是联系实际,着重揭发与批判工作中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现象。

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1955年1月,淮阴地委进行审干工作试点。2月,县成立审干委员会开展审干工作。全县列入审干范围的单位:县级43个、区级16个,干部1715人(党员1015人),其中区级以上干部296人,一般干部1419人。通过查阅档案,确定审查对象。1957年6月底,全县审干工作结束。确定审查对象378人,问题查清做出结论318人。

1955年7月、8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和《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内部肃反运动。1955年10月,县委成立五人肃反小组,制订《关于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计划》,按照“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有反必肃,有错必究”的方针,在县区机关分三批开展内部肃反运动。第一批在县直机关单位、县属部分企业、中等学校60个单位开展肃反运动,运动中确定肃反清查对象27人,经定案为反坏分子12人。第二批在全县11个区机关、县区直属单位、县直第一批未搞的企业共127个单位开展肃反运动,运动中确定肃反清查对象20人,经定案为反坏分子6人。第三批在全县小教单位开展肃反运动,运动中确定肃反清查对象33人,经定案为反坏分子30人。1958年1月,三批肃反运动结束后,县委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对三批肃反单位进行复查,查出324人为重点调查对象,调查后确定肃反清查对象78人,经定案为反坏分子49人,反坏嫌疑人11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