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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我区加强村级财务阳光监管
区委书记徐子佳要求:深化思想认识,把握重点关键,强化责任担当,圆满高效推进,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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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蕾 通讯员 刘哲)11月27日,记者从全区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区将深入贯彻全市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把上级相关要求落细落小落实,以创新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模式为抓手,通过强化村级资金、财务监管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我区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能够高标准、快节奏向前推进。区领导徐子佳、纪明珠、宋建国、彭凯参加会议。
去年,全区村级经营性资产性收入平均为23.53万元,其中收入达15万元以上的仅有195个村,收入在5-10万元的有32个村,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有97个村。
区委书记徐子佳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的高度自觉。村级财务监管是农村工作的重点、村民关注的热点和民主管理的焦点,也是影响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难点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徐子佳强调,要把握重点关键,积极稳妥推进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通过抓乡促村,进一步压实区、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带头人,不断夯实党在基层的战斗堡垒,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力和服务力。要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政务公开,用好村务公示栏等平台、党群议事会等载体,保障群众的知情、监督、决策、建议权,增加透明度,让基层权力和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转。要强化追责问责,严查重惩,以刚性执纪倒逼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规范作为。紧扣乡村振兴主题,确保涉农资金的专款专用和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各乡镇党委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统筹使用各类政策资金,把资金用在发展高效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增强富民壮村的动力支撑。借鉴塘约经验,选准发展路径,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积极探索经验,扩大推广,不断深化农村经济改革。强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到村入户的监管,切实发挥好资金的富民效应。积极探索市场化管理模式,提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运用新的机制和元素,走新型集体化道路,为我区实现“脱贫、富民、壮村、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的农村发展目标切实探索出一条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来。
徐子佳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圆满高效推进。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环环相扣的工作体系。坚持工作标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坚持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稳妥有序推进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改革工作,力促我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在全市走前列。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宋建国就全区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