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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1日

区政府第十七届九次常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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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严曼曼)11月29日上午,区长施恩佩主持召开区政府第十七届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法案》《关于新淮中东侧地块水系调整工程实施法案》等事项。区领导颜复、彭凯、谈效艳、陈明中、黄佩江、李晓旭、杨宏、何卉以及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宽,区政协副主席刘月萍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会议,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法案》。该方案是针对我区被列入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市级改革试点范围的车桥、钦工、施河3乡镇的改革意见,方案提出扩大乡镇经济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执法管理处罚权限和相关政策支持,搭建组织架构,搭建便民服务平台、综合执法监管平台、网格化综合治理管理服务平台。施恩佩要求逐条逐句对试点实施方案再过细、再审核、再把关,进一步完善确认后,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近期提请区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并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立即行文下发、稳妥组织实施。

我区区城供水自2014年8月启动,去年一年强势推动,共铺设一二三级管网近万公里,安装入户水表24万只,建设水厂、增压泵站等供水设施21处,处置关闭全部的343个农村小水厂,到今年5月中旬,所有的农村乡镇、村居全部通水,惠及全区百万农村居民。我区成为全市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实现“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目标的区域供水县区,农村供水格局彻底改观,饮水安全基本得到解决。根据区域供水总体规划和供水实际现状,需要继续实施二期工程、加强供水公司制度建设和建立农村供水补贴机制,使工程不仅能够“建得成”,还要“管得好”,让群众“长受益、得实惠”,巩固和提升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成果。

施恩佩强调,区域供水二期工程要依法依规做好工程的规划立项报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尽早启动,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确保更加规范;农村供水公司制度建设要对各项制度性文件认真把关,进一步科学谋划、合理布局,不断健全供水公司制度体系;建立农村供水补贴机制要拿出可行办法,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运行,确保农村供水正常运转。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新淮中东侧地块水系调整工程实施方案,荷湖4号、5号地块沿北门大街门市房征收等事项。

在随后召开的区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了政府相关部门提交的《关于淮安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信息系统建设有关事项》《实施京杭运河黄码大桥桥下空间整治工程有关事项》《建设淮安市大胡庄连红军小学和江苏省周恩来红军高级中学有关事项》等8项议题。

就上述议题,区政府相关领导分别发表了意见,议题涉及到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具体情况说明。

施恩佩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项目平稳有序实施。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及时关注、跟进项目的实施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议题实施涉及到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具体落实,进一步做细做实整治方案,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要想办法破解难题,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尽快取得实效,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