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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6日
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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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峰)12月1日下午,全市河长制工作观摩推进会在我区召开,来自各县区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淮安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我区对全区流域性河道、城区骨干河道、湖泊和镇村河道落实区、乡镇、村三级河长,实现所有河道河长全覆盖,建设良好的水生态环境。目前,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已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区、乡镇(街道)所有河道、湖泊河长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已相应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
与会人员观摩了大运河淮安区段沿线和月湖水环境整治现场,详细了解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情况;查看了相关台账并进行了座谈。
会议要求各县区抓住机遇,认识再深化、工作再强化、任务再细化、责任再实化,搭建市、县、乡三级组织框架,明确河长办责任主体,推进河长制工作转型升级,为明年的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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