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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31日
我区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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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安排,我区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调整通知已通过“淮安公积金网”、QQ群、邮寄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1998年12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包含原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计缴基数与比例按照区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李开柱 高 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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