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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2日
同城同待遇
在我区就业港澳台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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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将与淮安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可按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凡与我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港澳台职工,可由单位凭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逐月缴满6个月(含)后,在本市购买自住房屋就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此外,港澳台职工在内地(大陆)发生工作单位变动跨城市就业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转移接续。
(李开柱 高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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