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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2日
区公证处
热心服务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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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严曼曼 通讯员 周虎作)去年12月,流均镇村民赵茂鸿在广东打工时,因工伤事故意外死亡。赵茂鸿的父亲赵木森按规定需到广东省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赵茂鸿的工伤保险待遇以及个人养老保险退保手续。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远行,赵木森委托于明玉(赵茂鸿的妻子)代为办理。赵木森到区公证处办理委托书时,因其无民事能力,无法办理公证。
区公证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为当事人想办法,建议赵木森的所有子女共同确认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再指定子女中的一人为其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委托书公证。最终,在区公证处的帮助下,赵木森的二儿子赵茂青成为他的监护人,并于今年3月22日办理了委托公证书。日前,该公证书得到了赵茂鸿打工单位的认可,并顺利取得了相关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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