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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0日

区发改委

把关民办学校代收费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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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正值开学季,区发改委从4个方面严格把关各民办学校春季代收费备案工作,切实规范民办学校代收费行为,减轻学生收费负担。

明确代收费项目。各民办学校代收费项目为书本讲义费、教辅资料费、统一着装费、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费、代办伙食费、洗理服务费、日常生活用品费。

明确代收费实行备案制度。各民办学校按规定收取的代收费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明确代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各民办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代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

明确代收费收取原则。各民办学校按规定收取的代收费,应当遵循“自愿必需、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