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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6日

区发改委做好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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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9〕14号)和《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权力运行。

该委明确机构改革后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氛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学习省、市文件精神,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文件内容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拟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政务公开的衔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不断线。

该委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简化环节、方便办事、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规范公开程序,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申请渠道、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通畅,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另一方面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等事项,电气价格、医药价格、客运价格、廉租房租金、公租房租金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公开价格违法的典型案件的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处罚额度及执法案卷等。

该委要求各业务科室,针对一经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务公开网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公示。对于网民在网站等媒体上咨询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及时落实,由业务科室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答复。

(闫晓菲 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