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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2日
淮安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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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随地吐痰
2、不准遛狗不牵绳、放任宠物乱排泄粪便
3、不准在等候服务时争抢、插队
4、不准在禁烟场所吸烟
5、不准闯红灯、走反道,随意横穿道路、翻越护栏
6、不准开车随意变道、抢道,向车窗外扔东西,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7、不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8、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粗言秽语、争吵争斗
9、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小广告
10、不准噪音扰民
淮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淮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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