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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3日

我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人”待遇计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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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安排,我区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即2014年10月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新退休人员)待遇计发工作。从4月起将分批对退休“中人”新待遇计发基本养老金。

此次计发人员为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已通过待遇申领、复审且本人已签字确认的部分退休人员。有企业缴费经历的、省内(外)跨统筹区转移的、准备期清算未完成及欠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单位及退休人员,暂按原预发待遇进行发放;缴费截止时间迟于法定退休时间、新待遇标准低于原预发待遇等特殊情形的退休人员,暂按原预发待遇进行发放。

本次计发的新待遇只包含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待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系统上线运行后,再按规定进行计发。原独生子女、劳模、高级专家等加发的基本退休费,按规定不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后续待有关职能部门核定标准,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为便于了解情况,区机关保险处通过原单位向已按新待遇计发的“中人”发放《改革后退休人员新待遇发放告知单》,详尽告知其初始待遇标准、历年养老金调整情况、目前领取待遇标准以及补发情况。

(方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