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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8日
淮安市淮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淮安市淮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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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强院长所作的《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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