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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6日
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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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淮城镇渔源村闵庄组14号闵同生于2011年5月与政府签订的生态期拆迁协议声明作废。遗失: 闵同生,板闸家苑47号楼一单元201室、38号楼二单元403室结算表,声明作废。
遗失: 沙其海,苏HE6035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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