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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
关于接受宋建国同志辞去淮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0年10月2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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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宋建国同志辞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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