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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7日
漫谈从“走婚”到“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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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旭
爱情是人类永恒话题。没有它,世界将一片昏暗,没有生机,没有活力,没有亮色。从《梁山伯与祝英台》到《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孔雀东南飞》到《父母爱情》,古往今来,茶余饭后,情与爱贯穿生与死。
可现今爱情与婚姻在不知不觉中悄然“突变”,试婚、闪婚,闪离、剩女,让人不解、疑惑、恐慌。是进步?还是倒退?是礼崩乐坏?还是凤凰涅槃?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婚姻的演化史。在远古时期,人们以渔猎为生,生产力水平极低,食不果腹,饱一顿,饥一顿,居无定所,无剩余产品。男性体力强壮,外出渔猎,风险很大,死亡率很高;而女性生活则相对稳定,所以形成以女性为主的母系社会。
当时的婚姻以走婚为主,是一种夜合晨离的关系。严格意义讲,它不是婚姻,是男女相处的一种方式。男女性伙伴不固定,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男女之间的关系仅仅是为了繁殖后代而形成的松散型关系。
进入农耕文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产品有了剩余,私有制产生,出现了私有财产。由于男性在生产中地位突出,是主要劳动力,对财产有绝对支配权。
为了让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嗣,于是就严格控制女性的贞洁,以确保生育后代是自己的子女,这种方法简单粗暴,但却很实用,可确保财产传承不出差错。
此时男女性生活固定,婚姻由此产生。可以看出婚姻是因财产继承而产生。女性在家庭中是处于从属地位,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就女性本身而言,由于生理上、体力上的原因,在农耕社会,不是主要劳动力,也不是财富的主要创造者,甘愿听命于男性,久而久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婚念观由此形成。
此时婚姻是社会契约,契约的双方是夫妻,但契约本质并非夫妻双方,而是男性与其它男性之间划分女性所有权的契约。
这种婚姻关系中的男女是不平等的,女性没有被当成平等个体来看待,她只是丈夫的私人财产,这个时候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产权制度。婚姻只是为传宗接代,保持自己的基因和财产永续传承。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婚姻,贞洁牌坊高高竖起就不足为奇了。了解了婚姻的本质,再读《梁山伯与祝英台》《西厢记》等凄美的爱情故事就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因为在农耕时代,婚姻与爱情无关,它只是私有制的产物。
进入工业社会,随着机器的出现,社会生产由依靠人的体力和畜力转为机械动力。男性的社会地位开始下降。同时由于大量女工进入社会化大生产,女性开始在经济上逐渐独立。
此时开始出现“女权主义”,女性开始争取在人权上的平等和尊严。
女性不再依赖男性而生存,男女平等逐渐成为社会主流。反映在婚姻上,自由恋爱、自主选择婚配成为主要形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契约关系,与他人无关。
男女婚姻模式就如二人合伙开公司,共同的“产品”就是子女,为了使公司的“产品”更有竞争力,双方必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彼此平等、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但在总体表现上,仍为男强女弱,女为“经理”,男为“董事长”。个案除外。
进入智能时代后,女性的潜能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女性的优势更加明显。现今高考成绩已经显现,女性在名校中比例大幅提高,国家机关、科研机构、商界精英女性占比也在提升,女性正逐渐扛起更多男性的工作,甚至比男性更优秀。
但几千年农耕文明形成的社会评判标准没有根本性转变,女性择偶时,仍乐于追求比自己更优秀的男性。而相对于女性,优秀的男性在减少,于是“剩女”不可避免的大量产生。因为女性经济上更加独立,试婚、闪离等现象就不足为奇。
那么,如何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呢?
首先,民众的思想观念要改变。我们现在所形成的道德标准都是农耕时代的产物,随着工业文明和智能时代的到来,农耕文明形成的“男尊女卑,传宗接代,贞操、早婚”等道德观念必将被打破,全社会都要尊重女性的独立选择,如“丁克”“独身”“晚婚”,父母及长辈要少干预,少责备。
其次,女性需要认清现状,结合自身想法择偶,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于择偶标准的判断,应当基于双方平等、互相接受的状态。孰强孰弱,并不应该成为一个固定的标准。
毕竟一夫一妻是两性数量大致平衡的要求,繁衍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权利,是生命永续不绝的根源。从历史长河来看,低出生率的国家周期性地受到生育力强的群体惩罚。
但繁衍的根本基于两性的和谐,应当是在两性平等共融的基础上进行的,任何一方的意志都不应当成为这个过程的主导。
另外,男性的择偶观念要改变,不能仅注重外貌和年龄,不重视女性的能力和品德,甚至恐惧强于自己的女性。女性也要逐渐改变过分理性,要敢爱敢恨,大胆的把爱说出来。
如此,剩女的数量将大幅度下降,甚至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