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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
训诫教育+公益服务 叫醒“醉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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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邢 婷
10月27日,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对8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训诫和警示教育。
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向被训诫人阐明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要求他们消除侥幸心理、坚守法律底线。并从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背景出发,讲述危险驾驶酿成悲剧的鲜活案例,警示在场人员要“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为了让被训诫人更直观地感受交通秩序的重要性,区人民检察院还组织8名被训诫人到本区最大的交通道口担任文明交通劝导员,交警现场对被训诫人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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