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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5日

区国资办

出台国有企业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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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顾蓉蓉 姜 洁 崔 瑜

为规范我区国企公有房屋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公有房屋出租工作的公开透明,日前,区国资办出台了《淮安区区属国有企业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指出,公有房屋出租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要明确责任主体。企业是公有房屋出租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公有房屋出租工作实行决策流程、方案内容、信息披露、合同范本、检查考核“五统一”管理。要规范管理要求。房屋出租租金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缴,收入应及时入账。租期应根据行业和房屋性质合理确定,租期超过3年的,应建立合理的租金增长机制,出租合同应明确禁止转租行为等。要加强监督检查。企业应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公有房屋出租率和租金收缴率,区国资办将不定期检查所监管企业公有房屋出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