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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6日

区医保部门

落实医保缴费阶段性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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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姜正元 周虎

自7月起,区医保部门实施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政策。据统计,7月份我区阶段性缓缴惠及用人单位3187户33584人,缓缴医保费用1632万元。

职工医保缓缴政策惠及参加我区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参照执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该政策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凡是符合享受阶段性缓缴政策的参保单位,区医保部门主动为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标注“免申即享”标识。对标识的参保单位,无需经过资料申请、部门审核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政策。参保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后,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正常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