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详情
2016年07月12日
替父办理低保本无错 酒后大闹机关终获刑
阅读数:933
因自己父亲一直没有吃上低保,郭某以为自己去乡政府闹一闹就可以让父亲吃上低保,没有想到这一闹竟然触犯了刑法。近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案发当日,郭某酒后至本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以为父办低保为由,在办公楼内滋事,无故将办公楼电闸关闭,并辱骂工作人员。后派出所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值班室,并通知其父将其带回。但郭某不听劝告,再次前往乡政府办公楼滋事,并持自带的铁耙砸向处警民警。后又至乡政府食堂拿出两把菜刀,持菜刀在地上乱砍,并威胁现场人员。其父上前劝阻,被郭某持菜刀砍伤,后被现场民警制服。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持凶器恐吓、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其具有坦白从轻处罚情节且当庭认罪态度好,最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陶明 衡永金)
◎
《淮安区报》淮安市淮安区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102195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