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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03日
普通雪莲冒充天山雪莲孙某等五人强迫交易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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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雪莲作为一种名贵的中药材,有很高的医药价值。孙某等五人利用一些群众对雪莲品种的不熟悉,将普通雪莲冒充天山雪莲进行销售,被识破后还强迫对方购买。近日,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涉嫌犯强迫交易罪的刑事案件。
案发当日,被告人孙某等五人经事前预谋,由孙某驾驶小型客车载其余四名被告人来到本区中医院附近,五人步行至中医院食堂门前,由孙甲冒充外地人负责卖药和收款,孙某负责协助孙甲收钱,伏某负责虚假宣传,朱某、王某冒充顾客,以诱使他人前来买药。
被害人崔某前来欲购买雪莲,后经过仔细查看,发现该雪莲不像天山雪莲,欲放弃购买。随即孙某等五人以语言威胁、肢体恐吓等手段强行将约150克的普通雪莲朵(价格约为人民币160元/千克)冒充天山雪莲以人民币2880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害人崔某。
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五名被告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对其五人分别判处了拘役及罚金。
(陶明 衡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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